前幾天,我們時代力量的主席邱顯智在臉書發文指出現在的警察同仁被統一規定換季,無法自由選擇在什麼時候穿短袖、長袖。
這個問題,在我們幅員廣闊的士林、北投區更顯得重要。
👮♀👮♂我今天發函到台北各個警察局跟分隊,希望開放在季節交替期間,可以讓每個警員依照個人的習慣、體感溫度及值勤地氣候等條件,自行決定要穿長袖還是短袖。👮♀👮♂
➡北市內氣溫大不同,極端氣候難捉摸
同樣在台北市轄區內,士林分局就有平地的派出所,跟陽明山上的派出所,海拔高低影響會出現溫差,很難用同一標準規範。而且,像是今年訂在5/1換裝短袖,但4月就已經出現好幾次超過30度的高溫,員警仍然只能穿著長袖。
➡每個人感受不同,統一規定反而有害
其實,每個人的習慣不同,體感溫度也可能因為各種理由而不同,我們認為應該讓員警個人決定當下值勤要穿長袖還是短袖,如果硬要穿不符合當天天氣、也不符合他感受的服裝,有可能會加速耗盡體力,反而有害於值勤表現。
➡學學國外怎麼做
目前紐約市警察局的規定是4月到9月,可依身體狀況、天氣條件來決定要穿長袖或是短袖,只有10月至3月才須硬性規定穿著長袖。開放員警自由選擇,並不會影響紀錄跟整齊性。台灣也應該跟進,不需要守著不合時宜的規定了。
在政府部門,很多事情常常都是依循現有作法,以免出什麼差錯,但這並不表示既有的作法就是最恰當的。以警察制服為例,這只是一個小小的規定,卻影響非常多警察同仁的工作狀態,希望警局可以多多聆聽基層員警的心聲,認真參考我們提出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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